纠纷解决新范式:在家门口的“一站式”服务
News2026-04-26

纠纷解决新范式:在家门口的“一站式”服务

阿明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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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对簿公堂”到“多元化解”的转变

面对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,如何让群众遇到纠纷时能更便捷、更高效地解决问题,成为司法系统探索的重要方向。在广西南宁,一种将调解与诉讼紧密衔接的多元解纷新格局正在形成,它改变了以往“非诉即判”的传统模式,让纠纷化解有了更多柔性与可能。

过去,解决纠纷往往意味着漫长的诉讼流程。如今,南宁市两级法院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,推动构建“综治牵头、多方联动”的工作机制。其核心目标是让群众解决矛盾“只进一扇门,最多跑一次”,实质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。

综治中心:多元解纷的“总调度台”

今年初,某酒吧装修工程因层层转包导致71名工人的工资被拖欠。工人们本已准备提起诉讼,但案件材料到了青秀区人民法院后,事情出现了转机。法院启动了“法院+综治中心”联动机制,在征得同意后,将纠纷分流至城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。

在这里,法院常驻法官现场释法,明确告知欠薪的法律后果;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同步介入,核实情况、敦促履责;专业调解员则耐心梳理争议点,组织各方协商。最终,酒吧与包工头达成一致,共同支付了29万余元欠薪,法院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,为工人们的权益上了一道“法律保险”。整个过程,无需进入正式诉讼程序。

这正是南宁法院扩大解纷“朋友圈”的缩影。目前,南宁已实现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全面入驻各县区综治中心,至少保证一名员额法官在岗,提供从法律咨询、纠纷分流到诉前调解、司法确认乃至立案的一站式服务。这种模式整合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行业调解等多种资源,法院的专业力量则起到了指导与保障的核心作用,促使基层治理的“物理整合”产生了化解矛盾的“化学反应”。

专业与智慧:提升调解质效的双重引擎

为了提升调解的专业性,各基层法院因地制宜,引入了多元力量。例如,兴宁区法院邀请退休法官入驻,借助其丰富经验化解疑难杂症;江南区法院则引入了海事法学研究会的专业调解员,用“圆桌会议”的形式高效解决商事纠纷。同时,法院与公安、司法、信访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协作。

在综治中心,法院驻点团队遵循“调解优先”原则,对群众诉求精准分流。适合调解的,引导至专业调解区;不适合或调解不成的,则快速衔接立案程序,实现“调”与“诉”的无缝转换。为了提高调解成功率,驻点法官通过以案释法、定期培训等方式,大力提升基层调解员的业务能力。

科技赋能也为解纷插上了翅膀。通过在综治中心建设智慧法庭,推行线上调解和远程司法确认,指导群众使用在线服务平台完成材料提交等操作,真正实现了“让数据多跑路,群众少跑腿”。对于金融、物业等常见纠纷,优化后的流程将平均解纷时间大幅缩短;对于复杂纠纷,则建立评估制度,提前梳理焦点,为后续程序节约时间。

特色调解:“软文化”成为“硬实力”

除了机制创新,南宁法院还深挖本地特色,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治理效能。各基层法庭积极参与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,结合壮族文化风俗,培育出了如兴宁区“族老调解”、马山县“贝侬调解”等特色模式。这些基于乡土人情、民族习惯的调解方式,更易被当地群众接受,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。

一个生动的例子是江南区综治中心的“心武调解工作室”。工作室以一级员额法官潘心武命名,他深耕调解一线多年,是群众信赖的“解纷能手”。工作室进驻综治中心后,与劳动监察、住建等十余个部门联动,形成了“一站式”协同解纷平台。例如,在处理两家公司20余万元的建材款纠纷时,潘心武法官没有简单地建议诉讼,而是深入剖析双方核心诉求与经营困境,组织专业调解员厘清账目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,保住了合作关系。

结语: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实践

南宁法院的探索表明,将司法服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,推动调解与诉讼的优势互补与无缝衔接,能够有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。据统计,通过综治中心平台,去年成功调解了大量纠纷,并完成了众多司法确认,提供了高效的立案服务。

这一模式的价值在于,它不仅仅追求“案结”,更致力于“事了、人和”。它把解纷阵地向前延伸,让法官和调解员主动靠前服务,无论是定期开展巡回审判、上门解答法律疑问,还是聚焦困难群体构建“司法+民生”保障体系,亦或是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,其核心都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,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率、更低成本、更温情的方式得以实现,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。